山东合丰化学有限公司 50000吨/年(甲基)丙烯酸特种酯项目节能验收公示
2026-01-14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及相关要求,现将山东合丰化学有限公司(由“华谊合丰特种化学淄博有限公司”2024年10月9日变更为现名称)50000吨/年(甲基)丙烯酸特种酯项目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2026年1月,山东合丰化学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浩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节能验收工作组,对山东合丰化学有限公司50000吨/年(甲基)丙烯酸特种酯项目进行节能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如下:
(1)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占地面积98亩,主要建设1套5000吨/年烯酸加成装置、2套2500吨/年直接酯化装置、4套总计16000吨/年酯交换装置、1套10000吨/年酯化装置及配套仓库、储罐、相关公辅设施等,与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致。
(3)项目选用高效节能设备,有能效等级要求的主要耗能设备达到节能审查要求的2级以上能效等级,装置及辅助和附属生产设施的主要用能设备符合节能审查要求。
(4)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采取优化用能等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措施,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5)项目配置电、蒸汽、天然气、蒸汽凝液、冷冻水、循环水、压缩空气、仪表风、氮气、乙醇(原料)等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6)项目能效指标相比节能审查批复偏差不超过10%,符合节能审查要求。
(7)项目消耗能源种类与耗能工质有电力、热力(蒸汽)、天然气、柴油、新水、乙醇(原料)等,与节能审查一致,综合能源消费量相比节能审查批复偏差不超过10%,符合节能审查要求。
经综合分析,验收组认为:山东合丰化学有限公司50000吨/年(甲基)丙烯酸特种酯项目按照节能审查方案建设,项目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能源计量器具、能效水平、能源消费量均落实节能审查要求,项目通过节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项目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
山东合丰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15905336118
2026年1月14日